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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明良会计事务所
联系人:李丽 女士 (市场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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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1-62102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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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对本地注册的公司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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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1日
- 有 效 期:2014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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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公司须在马境内维持一注册办公处,作为保存依本法规定的一切文件。公司的印章及文件须以可读的罗马字母显示出公司名字及公司编号。
马来西亚公司不得从事本身股票的交易或持有其控股公司的股票。公众公司的每一股在公司的任何股东大会投票时仅有一票,但私人公司可规定其股东得拥有不同的投票权。
马来西亚公司秘书须为已届合法年龄的自然人,他的主要或唯一的住所是在马境内。他必须是一个指定团体的会员或已获得公司注册官发出的执照,公司也须委任一家获核准的公司审计师担任公司在马来西亚的审计师。
此外,马来西亚公司的董事至少为二人,他们主要或唯一的住所是马来西亚,公众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董事一般上年龄不可超过七十岁。公司董事不必也是股东。
本文来源:马来西亚注册公司 http://www.mlnconsultant.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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